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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5日,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切實加強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(以下簡稱通知),提出要著力提升防雷減災能力,切實加強防雷減災管理,著力壓實防雷安全責任,并明確10個方面的具體要求。
《通知》要求,提升雷電監測預警能力,推動解決雷電預警信息發布“最后一公里”問題;進一步提升雷電災害防御能力,積極推進防雷技術與雷電監測預警技術、物聯網等新技術的融合;提升雷電災害應急處置能力,制訂完善相關應急預案,組織開展演練,加強信息共享互通,雷電災害發生后及時啟動應急預案,確保高效妥善處置災情;廣泛開展防雷減災知識宣傳,把防雷安全知識納入各級黨政干部、企事業法人、各行業安全監管人員以及中小學校教育培訓內容。
《通知》要求,認真開展防雷安全隱患排查,及時整改問題;嚴格防雷中介機構管理,進一步強化資質管理;大力建設防雷安全信用體系,將防雷安全信用信息納入社會信用體系。
《通知》要求,強化組織領導保障,切實加強對防雷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,把防雷安全納入安全生產工作統籌部署和智慧城市管理內容;按照“誰審批、誰負責、誰監管”原則,落實氣象、應急管理、住房和城鄉建設、文化和旅游、教育、農業農村、林業、工業和信息化、交通運輸等部門監管責任;壓實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,全面落實防雷安全主體責任清單。
(作者:李欽 鄧敏佳 責任編輯:欒菲)